6月14日,農業部印發《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試點任務,包括加快推進集團公司直屬企業整合重組、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等20項試點任務,旨在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推動農墾經濟轉型升級。
在加快推進集團公司直屬企業整合重組方面,方案提出,將各類分散化的優勢產業資源和企業進行集中整合重組,形成“墾區集團+產業公司”的發展格局,提升主導產業市場競爭力和墾區整體經濟實力。
在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方面,方案提出,加快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積極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農場實施公司制改造,把國有農場建成體制完善、機制靈活、開放包容的現代市場經營主體,全面增強國有農場的內生動力、發展活力和整體實力。
以下為方案全文:
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5〕33號,以下簡稱《意見》),推動盡快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充滿活力、富有效率的農墾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經研究,決定開展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工作?,F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推進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改革為主線,深化體制機制創新,增強農墾發展活力;以優化資源要素配置、強化政策支持為保障,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推動農墾經濟轉型升級。通過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先行先試,為全面深化農墾改革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
(二)基本原則
一是聚焦重點。圍繞制約農墾改革發展關鍵性問題確定試點任務,充分發揮試點在全面推進工作中的示范、突破、帶動作用,通過試點先行,探索改革路徑、防范改革風險、提高改革成效。
二是分類推進。統籌考慮各墾區在管理體制、資源稟賦、發展水平上的差異性,有針對性地選擇不同類型的墾區和企業開展專項試點,實行差異化路徑、推進多元化發展。
三是上下聯動。中央有關部門加強制度設計和工作指導,重點對墾區制定的試點方案進行確認備案和督導檢查。各墾區結合自身實際自主選擇試點任務,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落實試點任務。
四是依法有序。在現有法律法規的框架下推進改革試點,完善相關制度和配套政策,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平穩推進。
二、試點任務
緊緊圍繞中央農墾改革發展文件的決策部署,針對農墾改革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需要制度創新和完善法律法規、目標明確但具體方式方法還需探索的改革事項等進行專項試點。
1.加快推進集團公司直屬企業整合重組。試點目標:將各類分散化的優勢產業資源和企業進行集中整合重組,形成“墾區集團+產業公司”的發展格局,提升主導產業市場競爭力和墾區整體經濟實力。試點內容:一是墾區集團要立足優勢產業,加快推進農場、產業公司等直屬企業整合重組,聚集墾區內部同類資源資產,著力打造主導產業。二是有條件的墾區集團要探索通過改制、重組、并購、引資等方式,加大對墾區外同類資源的整合力度,發展壯大主導產業。三是整合重組形成的集團公司,要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四是集團公司要依法依規、盡職盡責加強對子企業的管理和監督,逐步完善集團內部監督體系,構建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管理體制。有關要求:要科學規劃和布局,注重打造具有獨特優勢和市場競爭力的主導產業,防止產業出現低水平重復建設和同質競爭;要特別注重提高資源要素利用效率,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2.依法推進集團公司股權多元化改革。試點目標:在若干墾區集團開展先行先試,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依法推動集團公司層面股權多元化,形成股權結構多元、股東行為規范、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經營機制,切實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試點內容:一是根據中央關于推進農墾改革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精神,結合墾區實際,在確保國有資本控股前提下,在集團公司層面探索引入其他國有資本或各類非國有資本,逐步優化股權資本結構,穩慎推進集團公司從國有獨資向多元投資主體轉變,最大限度放大農墾國有資本控制力和影響力。二是依法規范股東行為,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形成自上而下的內部約束機制和運行高效靈活的經營機制。三是集團下屬企業,穩妥推進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發展模式,探索推進職工持股,形成所有者、經營者和職工利益共同體。有關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保障股權多元化改革依法穩妥有序推進,確保農墾國有資本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試點目標:加快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積極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農場實施公司制改造,把國有農場建成體制完善、機制靈活、開放包容的現代市場經營主體,全面增強國有農場的內生動力、發展活力和整體實力。試點內容:一是鼓勵各國有農場根據自身資源稟賦、區域特點、產業優勢等,選擇適合的企業化改革途徑,加快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逐步完善國有農場企業化管理體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二是集團化墾區及其他墾區已實行企業化改革的國有農場,按照公司制要求,在管理體制、組織結構、經營方式等方面加快進行公司化改造,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三是已經改為管理區(開發區)、以行政管理為主的國有農場,以及少數納入事業單位序列的國有農場,可以在尊重職工意愿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和選擇合適的企業化改革途徑。有關要求:要根據國有農場自身條件選擇改革模式和改革路徑,不搞一刀切、齊步走。在改革過程中要切實保護好國有農場土地資源,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注意統籌協調所有者、經營者和職工之間的利益關系。
4.組建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試點目標:國有農場歸屬市縣管理并相對集中的墾區,以市、縣為單位,積極探索、創造條件,加快組建若干家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試點內容:一是試點墾區立足自身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等實際條件,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加強國有農場之間、國有農場和墾區內外企業之間的聯合、聯盟、聯營,探索以資產、資本為紐帶組建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二是新組建的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要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發展活力。有關要求:處理好企業間產權關系。組建過程中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5.組建專業化農業產業公司。試點目標:國有農場歸屬市縣管理的墾區,支持產業特色明顯的國有農場聯合組建若干家農業產業公司,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不斷做大做強國有農場經濟實力。試點內容:一是試點墾區和國有農場要立足自身產業特色和優勢,加快實施“聯合聯盟聯營”戰略,加強產業聯合、資產聯合、資本聯合,組建若干家專業化農業產業公司。二是新組建的專業化農業產業公司要加快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企業組織架構和管理機制,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發展活力。有關要求:合理選擇有比較優勢的產業。組建過程中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6.創新行業指導管理體制。試點目標:切實轉變農墾管理職能,提高農墾管理部門能力,進一步適應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需要。試點內容:一是加強農墾管理部門能力建設,切實履行行業指導管理、國有資產監管等職責。強化國有農場歸屬市縣管理的墾區管理部門的履職能力建設,確保完成國家賦予農墾系統的任務。二是整建制實行集團化改革的墾區可保留省級農墾管理機構牌子,實行一個機構、兩個牌子,同時盡快過渡到集團化企業管理。三是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依法制定農墾管理機關人員到企業兼職的管理辦法,加強農墾管理人才隊伍的建設和保護。有關要求:要把創新行業指導管理體制納入墾區整體改革加以謀劃,找準職責定位,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履職盡責。深入和準確把握“改革過渡期”的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切實考慮農墾集經濟性與社會性、區域性為一體的特點,既要實現政企、社企分開,又要防止經濟和行政、社會管理相互脫節,出現“兩張皮”現象。農墾管理機關人員到農墾企業兼職,須嚴格遵照相關程序,從嚴把握,既要保證人才合理有效流動,又要堅決防止出現違法違紀問題。
7.在不具備社會職能移交條件的國有農場推進辦社會職能內部分開、管辦分離。試點目標:在不具備社會職能移交條件的國有農場,通過內部分開、管辦分離的方式推進辦社會職能改革,切實將國有農場承擔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納入地方政府統一管理。試點內容:一是遠離中心城鎮、分離后管理成本更高或社會穩定風險較大等不宜移交社會職能的國有農場,在內部設立社會管理機構,并與農場企業經營機構實行機構分開、人員分開、資產分開、財務核算分開。二是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地方政府通過授權委托、購買服務等方式,賦予國有農場社會管理機構相應管理權限,國有農場社會管理機構具體承辦國有農場區域內的社會管理事務、國有農場依法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三是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協調,妥善解決機構編制、人員安置、所需經費等問題,確保工作有序銜接、職能履行到位。有關要求:科學界定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范圍,合理確定內部分開的機構、人員和資產,確保職工情緒穩定、資產不流失、工作不斷線。加強農場社會管理機構與農場生產經營機構的組織協調,與地方政府的溝通銜接,確保農墾區域內各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改革有序推進。
8.化解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形成的債務。試點目標: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同時建立起防止發生新的辦社會職能債務的長效機制。試點內容:一是分類處理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形成的債務。凡屬于地方政府債務的,按照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妥善處理;對符合呆壞賬核銷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其他債務區分輕重緩急,采取多種方式,多方籌措資金償還債務。二是依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國有農場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社會職能經費支出標準,并爭取將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嚴防產生新的辦社會職能債務。有關要求:嚴格遵照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切實做到不漏報、不錯報、不多報,防止發生“水份債”??茖W制定債務償還步驟,消除各方疑慮,確?;瘋ぷ髌椒€有序開展。
9.改革完善職工承包租賃經營管理制度。試點目標:明確農墾土地承包租賃的債權關系,構建權利義務關系清晰的職工承包租賃經營制度,建立經營面積、收費標準、承包租賃期限等與職工身份相適應的銜接機制。試點內容:一是合理確定土地承包租賃主體,明確承包租賃關系,建立經營能力與面積相銜接機制。從嚴控制一般外來人員和企業等到農場租賃土地。二是明確承包租賃期限。職工土地承包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其退休年限,職工退休后其承包租賃土地應交回農場,防止長期簡單固化土地承包租賃經營關系。在同等條件下,職工承包租賃的土地可由其在農場務農的子女優先租賃經營,具體條件由各農場確定。外來人員租賃農場土地期限要以中短期為主。三是規范合同管理,合理確定權利義務,強化監督機制。土地承包租賃費定價,應統籌考慮農場和農工收益,并履行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等必備程序。全面推進財務公開和監督審計,確保合同管理有關規定有效實施。有關要求:堅持農墾國有土地性質,處理好國有農場和農場職工、外來人員之間的利益關系,維護國有農場的生產穩定和社會穩定。充分保護和有效利用農墾國有土地資源,積極推進農業經營形式創新,大力推進適度規模經營,不斷提高土地經濟效益和經營效率。
10.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試點目標:發展股份制、公司制等農業經營新形式,培育與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相適應的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主體。試點內容:一是探索符合農墾特點的土地分配經營機制,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優化資源和要素配置,推動適度規模經營。二是積極培育規?;r業經營主體。發展股份制、公司制等農業經營形式,夯實家庭農場發展基礎,發揮墾區產業龍頭的帶動作用,形成傳統主體與新型主體競相發展的農墾農業經營機制。三是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強化國有農場的農業統一經營管理和服務職能,不斷放大農墾農業專業化、集約化、規?;?、組織化優勢。有關要求:堅持適度規模,既要防止土地碎片化、也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堅持職工自主自愿,保障職工自愿聯合、自由進出,做到引導不強迫、支持不包辦、服務不干預。完善就業支持和職工社會保障機制,繼續推動富余勞動力轉移,逐步減少對土地資源的依賴。
11.建立以勞動合同制為核心的市場化用工制度。試點目標:推進農墾勞動用工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勞動用工制度,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新型職業農工隊伍。試點內容:一是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要求,確定符合農業產業特點和農業經營體制的合同內容,明確簽訂、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程序,切實保障勞動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二是開展勞動用工關系清理,規范用工行為,理順勞動合同與土地承包租賃合同之間的關系。三是吸引優秀職工子女和外來大中專畢業生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推動金融信貸、農業保險等強農惠農政策向新型職業農工傾斜。開展多形式、多元化、經常性的培訓,提高農工素質。有關要求:與創新農業經營管理體制相結合,切實維護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好勞動關系的歷史遺留問題,避免出現勞動爭議和糾紛,確保社會穩定。
12.強化農墾企業及其職工按時足額繳費義務和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將未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或中途斷保的職工,按規定納入參保范圍。試點目標:力爭到2018年年底前,妥善解決未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或中途斷保職工的參保問題,依法保障農墾企業職工的養老和醫療保險權益。試點內容:一是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全面梳理農墾企業未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或中途斷保的職工人數和原因,分類研究提出解決辦法。二是積極協調地方政府,采取多渠道籌資的方式,解決將未參加或中途斷保的職工納入養老和醫療保險所需資金。三是農墾企業要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勞動用工行為,落實企業職工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的政策。四是農墾企業及其職工履行按時足額繳費義務,采取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進適度規模經營等方式增強農墾企業及職工的繳費能力,切實避免再出現中途斷保的情況。有關要求:配合當地人社部門做好未參保及斷保職工的認定、費用繳納及待遇發放工作,切實做到不遺漏、銜接有序。
13.建立符合農墾特點、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試點目標:按照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總要求,明晰農墾國有資產權屬關系,建立符合農墾特點、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提高資本回報,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試點內容:一是理順政府與農墾企業的出資關系,推進經營性資產、社會公益性資產的管理和核算分開,完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確立農墾企業真正的市場主體地位,保障農墾企業依法自主經營。二是通過依法授權的方式,明確農墾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堅持以管資本為主的改革方向,完善對監管企業功能界定分類以及資源資產整合的管理方式,管好農墾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開展包括土地在內的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加強對農墾國有資本運營質量和被監管企業財務狀況的監測;強化對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供應、國有土地資源性資產管理利用、資本投入農業力度、維護農場職工利益和確保農場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農墾國有資本投向的專項監督;建立農墾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制度,嚴格選用程序,完善薪酬分配管理。有關要求:立足農墾以農為主的特點,切實做到高效監管,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國有資本安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更好服務國家戰略需要。
14.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目標:通過改組、組建或政府直接授權設立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打造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平臺,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升國有資本運行效率和效益。試點內容:通過農墾管理部門等出資人組建、選擇具備條件的農墾國有獨資企業集團改組以及政府直接授權設立等方式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采取股權運作、價值管理、有序進退等方式,開展投資融資、產業培育和資本整合,推動農墾優勢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促進農墾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布局優化和實力壯大。有關要求:做好改革設計和規劃,切實做到穩慎推進改革,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的發揮。
15.對農墾企業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可按照有關規定采取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等農墾企業,其使用的原生產經營性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經批準可以采取作價出資(入股)、授權經營方式處置。試點目標: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經批準,可將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通過評估作價,以國家出資形式投入農墾企業;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集團經批準,可將所屬公司及子公司的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使用權,統一授權給集團公司經營和管理,壯大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資產規模。試點內容:一是參照國有企業建設用地作價出資(入股)的做法,賦予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使用的原生產經營性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作價出資(入股)功能;明確土地使用權價值評估和作價出資(入股)辦理程序,促進農墾國有土地資產合理流動、優化配置;在不改變土地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國有農用地使用權處置機制。二是明確授權經營辦理程序,建立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使集團公司擁有國有農場及全資公司的土地產權,承擔土地資產出資人職責,履行國有土地資產布局、規范運作等職責,提高土地資產收益,維護土地資產安全。三是加強農墾國有土地資產監管,建立健全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和土地資產監管體制,探索建立農墾土地資產收益考核責任機制和國有土地資產流失追責機制,確保國有土地資產保值增值。有關要求:合理規劃國有土地資產布局,實現土地資產的利益最大化。建立國有土地資產流失問責機制,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6.開展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試點目標:在保證國有農用地性質和用途不改變的前提下,將一定年期的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盤活農墾農用地資源,增強農用地資源效能和融資能力。試點內容:一是在依法依規、防范風險的前提下,賦予農墾農用地抵押融資功能,明確抵押辦理程序、價值評估等環節,顯化農墾農用地財產屬性和資本價值。二是依據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權能屬性,金融機構在貸款利率、期限、額度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勵發放中長期貸款、簡化管理流程,切實滿足農業生產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三是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需要實現抵押權時,允許金融機構在堅持不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種方式處置農用地使用權,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確保承貸銀行能順利實現抵押權。有關要求:堅守土地國有性質,堅守耕地紅線,防范風險,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7.完善農墾土地被收回后再出讓的出讓金分配制度。試點目標:建立符合農墾特點的土地出讓金分配制度,為墾區經濟社會穩定、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試點內容:一是按照農墾土地權屬關系,將市縣政府依法收回的農墾土地再出讓形成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納入本級政府預算管理,并按照財政支出預算管理要求,統籌安排用于農墾企業生產建設需要。二是對于集團化管理的墾區,按照土地權屬關系,將省級政府依法收回的農墾土地再出讓形成的土地出讓收入納入省級政府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按照財政支出預算管理要求,統籌安排用于農墾企業生產建設需要。三是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的監督管理,確保預算資金按規定用于農墾農業土地開發、農田水利建設以及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有關要求:明確程序,規范管理,確保國有土地出讓金分配制度更加科學合理。
18.開展貧困農場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試點目標:通過在貧困農場實施精準扶貧,促進其生產生活條件改善,經營狀況好轉,絕對貧困人口全面脫貧,人均收入水平明顯提高,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建立。試點內容:全面分析貧困農場基本情況、貧困成因,精準設定全面脫貧和階段性工作目標,明確主導產業,確定重點任務,科學設計扶貧項目,加強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制定并落實貧困農場改革發展措施,盡快在一批有代表性的貧困農場探索出具有農墾特色、切合農場實際的扶貧模式。有關要求:切實提高對農墾扶貧工作的認識,以高度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精心組織、強力推進,盡快取得實際成效。
19.引導農墾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墾地合作,為周邊農民提供大型農機作業、農業投入品供應、農產品加工和購銷等社會化服務,增強對周邊區域輻射帶動能力。試點目標:增強農墾企業輻射引領周邊地區農業發展的能力,示范帶動現代農業建設,促進區域農業生產水平和農民收入水平整體提升。試點內容:一是健全農墾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通過土地托管、提供農資、代耕代種代收、動植物疫病防治等多種方式,加快先進技術推廣和生產服務輸出,推動農業發展方式轉變,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二是打造農業全產業鏈,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通過保護價收購、訂單農業、股份分紅、價格聯動等方式,與周邊農戶形成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帶動周邊農村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增強區域農產品供給結構的適應性和靈活性。三是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方式,以股份合作、服務帶動、人才輸出等多種方式,促進周邊農村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經營的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水平。相關要求:在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過程中,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并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共享產業增值收益。
20.在農墾改革中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充分發揮農墾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試點目標:創新體制機制,切實加強農墾各級黨組織建設,保證和監督各項政策舉措的貫徹實施,確保農墾改革的正確方向。試點內容:堅持黨的建設與農墾改革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的工作同步開展,做到體制、機制、制度、工作對接,保證黨組織機構健全、黨務工作者隊伍穩定、黨組織和黨員作用得到有效發揮。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農墾企業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創新完善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徑和形式,確保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在農墾改革中得到充分體現和切實加強。有關要求:切實提高在農墾改革中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的認識,做到兩手抓、兩促進。
三、報送程序
專項試點組織工作原則上以省級墾區為單位。部分潛在風險較大、需要在一定范圍內封閉運行的,可以以市縣級墾區或國有農場為單位開展試點。試點周期一般為2年。
省級農墾管理部門結合墾區實際,自主選擇若干試點任務,組織填寫任務書,報送農業部農墾局。任務書主要包括試點背景、試點思路、試點任務、預期效果、考核指標、保障措施和進度安排等內容。農業部農墾局對各墾區報送的任務書進行分類整理,履行確認備案相關程序后,墾區正式啟動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工作。
四、工作要求
?。ㄒ唬┨岣咚枷胝J識。試點是改革的重要任務,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開展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墾改革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對于全面深化農墾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墾區要高度重視,創造條件盡最大可能選擇試點任務,突出重點、認真謀劃,邁開步子、趟出路子,通過先行先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果,為全面深化農墾改革積累經驗、探索道路。
?。ǘ┘訌娊M織領導。各墾區要積極爭取所在?。▍^、市)黨委政府支持,積極推動以?。▍^、市)黨委政府名義出臺貫徹落實中央農墾改革發展文件的實施意見,加快出臺相關具體配套文件和實施方案。按照本?。▍^、市)農墾改革發展實施意見分工要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推動改革試點任務落到實處。
?。ㄈ娀胤截熑?。經確認備案承擔專項試點任務的墾區,要按照專項試點工作要求,加強系統研究和整體設計,切實落實好各項試點任務要求,明確改革責任和目標,建立健全務實高效的工作推進機制。在試點操作過程中,要開展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基層意見和群眾訴求,確保試點方案真正落地,切實做到不回避矛盾、不簡化問題、不突破底線。加強對試點實施過程的跟蹤監測,強化改革任務的督促評估,既要積極大膽探索、又要確保風險可控,增強試點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對推進實施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充分預研預判,制定周密的應對預案,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問題。對于未作為改革試點任務的改革內容,各墾區也要根據具體情況,按照《意見》的要求系統謀劃,統籌推進,不能停滯不前。
?。ㄋ模┱J真督導總結。為確保改革一年有新開端、三年有新局面,中央有關部門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領導指示,成立部際聯合專項督察組,根據各地上報的試點方案,組織對試點工作進行跟蹤指導、監測督導、年度評估,提煉總結試點經驗、提出政策建議,每年12月底前形成全國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工作報告。試點墾區應于2016年11月中旬前提交總結報告和建議,報送部際聯合專項督察辦公室。
?。ㄎ澹┘哟笳咧С?。在推進專項試點的過程中,積極推進各部門、各地區按照《意見》要求將農墾納入國企改革、強農惠農、民生建設等各項政策支持范圍中,加大對農墾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各項改革試點工作順利推進。